编辑或停用
客户资料有变化时,请及时更新客户。同一个客户被录入了两次,就把两者合并;不再与某个客户往来,就停用它。
开始之前
本节:开始之前修改或合并客户需要 Account 模块的 View 和 Edit 权限;停用客户或把另一个客户合并进来,需要 Account Delete 权限。角色设为 Own records only(只限自己的记录)时,只能对自己的客户进行这些操作。
操作步骤
本节:操作步骤编辑客户
- 打开客户,在 ··· 菜单中选择 编辑。
- 修改资料。客户类型 不能更改。
- 选择 保存更改。
合并重复客户
- 打开要保留的客户,在 ··· 菜单中选择 合并重复客户…。
- 选择重复的客户,再为每个不同的字段选择要保留的值。
- 查看将要转移的内容,然后选择 合并客户。
停用客户
- 打开客户,在 ··· 菜单中选择 删除。
- 阅读 停用客户 确认信息,然后选择 停用。
之后会发生什么
本节:之后会发生什么- 编辑: 客户显示新资料。已开具的发票保留开具时的客户名称和地址;草稿和新单据使用新资料。
- 合并: 重复客户的联系人、商机、活动、草稿和未结单据会转到保留的客户,重复的客户随后被删除。它已开具的发票和贷项通知单保留原来的客户资料,并计入保留客户的余额。
- 停用: 客户从有效列表中消失,但历史记录保留。企业客户的联系人和单据保持不变;停用个人客户时,它的联系人也会一并停用。
需要注意的规则
本节:需要注意的规则- 合并无法撤销。只会列出同一类型、且您有权编辑和删除的客户。
- 保留的客户保留自己的客户编号和负责人。
- 停用的菜单项显示为 删除,但不会抹去任何内容。